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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公教人員出差住宿、辦理活動及會議等,請優先選擇 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。

主旨:轉知公教人員出差住宿、辦理活動及會議等,請優先選擇
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,共同響應綠色生活,並可申報
於綠色採購金額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5月2日環署管字第1080031175
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,針對業
者之環境管理、節能措施、省水措施、綠色採購、一次用
產品減量與廢棄物減量及污染防治訂定規格標準,截至108
年4月底止共21家旅館、民宿及1家育樂場所(如附件),落
實各項環保措施並取得環保標章,且已將環保標章旅館及
育樂場所納入機關綠色採購範圍,各機關辦理活動或出差
住宿,請於「綠色生活資訊網」進行申報,以提升整體綠
色採購成效。
三、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不僅有多重優惠,還可
以安心享受優質服務,例如可享有環保房型住宿優惠專案
等。另即日起至108年6月底搭配環境季「綠消享特惠」環
保集點活動,使用綠點折抵環保標章旅館或育樂場所住宿
等費用還能獲得加碼綠點。
四、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相關資訊請上綠色生活資訊網
(https://greenliving.epa.gov.tw/)查詢。環保集點相
關活動內容,請上環保集點網站(https://www.
greenpoint.org.tw/)查閱詳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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