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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1號)演習,訂於本(6)月7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。

主旨:本縣107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1號)演習,訂於本(6)月7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,惠請貴單位協助運用跑馬燈液晶字幕、網站刊登廣為宣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107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1號)演習實施計畫」
辦理。
二、本演習採有預警方式實施30分鐘(13:30至14:00)警報發
放,演練重點以防情傳遞、人車疏散避難、交通管制及戰
災救護演練為主軸。
三、請各機關(單位)於演習7日前,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等方
式,宣導所屬人員週知本次演習日期、時間及相關演習配
合實施事項。
四、另請各鄉(鎮、市)公所轉知所屬村(里)辦公處運用村(
里)廣播系統加強民眾宣導。
五、各機關(單位)於演習實施期間務必配合警察及民防人員
指(誘)導,進行防空疏散避難作為,並關閉燈火、緊閉門
窗及實施人員管制,違反者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,
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。
六、宣導參考內容:「中部地區107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1號
)演習,將於107年6月7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
,警報發放期間實施關閉燈火、緊閉門窗、人車管制及避
難疏散作為,請民眾留意與配合。」
七、檢附本縣107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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