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」及「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」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3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17137A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金管會之「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」,特訂定「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,請有意願參與本年度計畫之學校於106年4月14日前填妥本年度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函報本府,俾憑彙整辦理後續事宜。
三、申請旨案計畫應辦理包括下列項目:
(一)鼓勵學校成立金融基礎教育推廣社群,組織本計畫之工作小組;於校內辦理金融基礎教育。
(二)預留經費辦理相關教材、教案之徵選,類別可分為:
1、符合金管會行動方案計畫(例如「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活動」)之教案,並推薦參與總決賽。
2、其他金融基礎教育融入課程設計之優良教材、教案研發。
(三)辦理核結時應繳交成果報告書面及電子檔各2份,其內容應包括全年度之執行成果、活動紀錄、研習內容與教案(含學習單及教學省思)。
四、依據學校成果報告及實際執行推廣成果,本府將對推廣金融基礎教育有功之行政人員及教學人員予與敘獎。
五、隨文檢附本計畫及計畫架構範本(附件1)1份,惟貴校仍可自行視情況調整,以符所需。
六、另檢送「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」(附件2)1份,俾利作為課程教學推動與實施之參考,亦請適度轉化教材資料以符合學生成長階段、生活經驗及學校特色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3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17137A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金管會之「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」,特訂定「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,請有意願參與本年度計畫之學校於106年4月14日前填妥本年度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函報本府,俾憑彙整辦理後續事宜。
三、申請旨案計畫應辦理包括下列項目:
(一)鼓勵學校成立金融基礎教育推廣社群,組織本計畫之工作小組;於校內辦理金融基礎教育。
(二)預留經費辦理相關教材、教案之徵選,類別可分為:
1、符合金管會行動方案計畫(例如「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活動」)之教案,並推薦參與總決賽。
2、其他金融基礎教育融入課程設計之優良教材、教案研發。
(三)辦理核結時應繳交成果報告書面及電子檔各2份,其內容應包括全年度之執行成果、活動紀錄、研習內容與教案(含學習單及教學省思)。
四、依據學校成果報告及實際執行推廣成果,本府將對推廣金融基礎教育有功之行政人員及教學人員予與敘獎。
五、隨文檢附本計畫及計畫架構範本(附件1)1份,惟貴校仍可自行視情況調整,以符所需。
六、另檢送「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」(附件2)1份,俾利作為課程教學推動與實施之參考,亦請適度轉化教材資料以符合學生成長階段、生活經驗及學校特色。


